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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2020年招生方案出炉!

清远发布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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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即将到来

近段时间

不少家长开始询问

幼儿园招生的相关事宜

今天!!!

官方消息来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实际情况,清城区教育局制定了2020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小班75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小班175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0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小班75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龄为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旧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上廓派出所、下廓派出所、松岗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

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新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或光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3.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

①其监护人为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好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


②联湖花园、洲沙雅苑安置区回迁房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4.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

第一类招生范围:

①其监护人为凤凰春天花园回迁房原居民,房产已装修好并实际入住。(原回迁房居民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清册名单内,凭清册协议回迁的住户。)


②凤凰春天花园已装修入住居民(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招生范围:如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再招收第二类幼儿,招生范围是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城内北江以南的小市派出所、光明派出所或洲心派出所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1日起,在四所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可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打印并填写《2020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也可现场报名时领取纸质版填写。)


(二)现场报名

1. 2020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家长(只限1名)携带幼儿到各幼儿园现场报名,入园前先在门卫处领取报名号,按报名号上的时间入园报名。(温馨提示:家长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 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儿童出生证明;

(4)《2020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表》。


3. 现场审核通过后,家长可获取报名幼儿的抽签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一个签号)。


   (三)录取办法

1. 根据符合招生条件幼儿的报名情况,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报名人数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幼儿园的招生计划人数,将由各幼儿园于8月21日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 2020年8月21日至23日,各幼儿园公布录取信息及注册相关要求。


   (四)新生注册

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根据各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须提供幼儿在三甲级医院体检的合格证明),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防疫工作。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并与其他家长成员保持适当距离,如健康有异常的,不允许进入资料审核、抽签现场。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有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0763-3380572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八、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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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城发布

编辑:华安

校对:喵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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